来源:各大银行公告;银数观卡整理编辑
2023年第二季度,各家银行发布了哪些重要公告?有哪些重要政策值得关注?……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账户管理
工商银行《关于开展长期睡眠信用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提示》
自2023年6月8日起,将分阶段通知名下持有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的客户,并对相关卡片采取停用或注销等安全管理措施。
交通银行《关于对有效期届满卡片销卡和溢存款处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交通银行将为卡片有效期届满不续卡超6个月且卡内有溢存款的信用卡逐步采取销卡保护措施,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采取该措施后,交通银行将会继续为客户保留账户溢存款,客户可在任意时点通过信用卡客服热线处理卡内溢存款,或在销卡45天后凭本人证件及卡号至交行网点领取卡内溢存款。
邮储银行《关于开展长期睡眠信用卡账户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管理范围为客户名下连续18个月及以上无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为零、溢缴款为零的部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自2023年4月11日起,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信用卡账户或卡片纳入账户安全管理范围,开始分批进行信用卡销卡销户及其他安全管理。
光大银行《关于开展卡不动卡安全管理的公告》
安全管理范围为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或未激活的准贷记卡片。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准贷记卡片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分阶段调减卡片信用额度。将于2023年6月15日起开始分批执行。
光大银行《关于开展身份信息不合规且长期不动卡客户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3年6月15日起,将对身份信息不合规且长期不动卡客户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管理范围为身份信息不符合光大银行当前信息采集要求且名下连续18个月以上无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的信用卡客户。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信用卡客户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分阶段进行信用卡停用、销卡等相关处理。
华夏银行《关于停用长期不动卡的公告》
为更好的保障客户的资金及账户安全,华夏银行将逐步对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不动卡停止用卡服务。华夏银行将通过短信或微信等方式提前告知。
广州银行《关于开展长期睡眠信用卡账户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管理范围为客户名下连续18个月及以上无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为零、溢缴款为零的信用卡。自2023年6月10日起,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信用卡账户或卡片纳入账户安全管理范围,开始分批进行信用卡销卡销户及其他安全管理,客户名下其他正常使用的信用卡不会受到此次操作的影响。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关于调整信用卡附属卡数量上限的公告》
拟自2023年5月10日起对客户持有宁波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数量作如下调整:调整单一客户在宁波银行持有的信用卡附属卡数量上限为5张(含在用卡片及未激活卡片);调整单一主卡最多可关联5张附属卡。
云南农信《关于开展金碧贷记卡长期睡眠卡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
管理范围为客户名下连续18个月及以上无主动交易(不含查询交易)且当前未偿款项为零、溢缴款为零的贷记卡长期睡眠卡(含未激活卡)。自2023年5月10日起,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贷记卡依照相关制度规定陆续采取停止用卡服务等措施。
交易管控
建设银行《关于调整部分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
建设银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2)、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41、6500、6761、9498)进行交易。信用卡在房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42)的商户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半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广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规范的公告》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投资理财领域,购买分红型保险、投资连结险、万能险等非消费型保险,生产经营领域,比特币等虚拟交易,偿还债务,购买彩票、赌博等。
民生银行《关于调整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部分渠道快捷支付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3年6月21日起,调整部分渠道快捷支付交易限额。支付宝、京东支付由5万单笔/5万单日调整为10万单笔/10万单日;汇付由2万单笔/2万单日调整为2万单笔/5万单日;合利宝、程支付、小米钱包、华为支付由2万单笔/2万单日调整为5万单笔/5万单日。
兴业银行《关于兴业银行调整信用卡在支付宝快捷支付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进一步向持卡人提供用卡便利,已对兴业信用卡在支付宝的快捷支付交易限额进行调整,调整后限额如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交易单笔限额为20万元,单日累计限额为20万元。
渤海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领域交易管控的公告》
渤海银行信用卡在融资租赁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41)禁止交易;在房产租赁代理、经纪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42)禁止交易;在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2)禁止交易;在烟草配送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禁止交易;在保险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381、6399)账单月累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元。
宁波银行《关于开展个人电子渠道和第三方快捷支付限额调整的公告》
将于2023年4月26日起开展个人电子渠道(包括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和第三方快捷支付限额调整的工作,后续不定期评估调整,每年至少一次。本次调整将根据客户的个人账户历史交易情况,结合个人电子渠道及快捷支付的使用情况,设置合理的对外支付限额。
宁波银行《关于调整个人非柜面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3年6月28日起,将对所有个人客户非柜面限额进行调整。非柜面渠道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快捷支付、ATM、POS交易。将根据客户的个人账户历史交易情况,结合综合情况评估设置合理的非柜面限额。
溢缴款管理
民生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和非本人还款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客户的用卡权益,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因非本人还款或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而影响卡片交易。在满足持卡客户合理还款的需求下,将对非本人账户向民生银行信用卡账户还款或存入溢缴款设定转入限额。
渤海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在满足持卡人合理的还款需求下,将对渤海银行信用卡溢缴款存入,增加额度限制;为防范信用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非法交易,将对存疑的信用卡溢缴款使用及转账情况进行限制。
宁波银行《关于加强本行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为确保客户正常用卡,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如无必要,不要将大额资金存入信用卡账户,避免因溢缴款管控而影响卡片使用。在满足客户合理还款需求的基础上,宁波银行对信用卡溢缴款设置管控。
北京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为保障客户的用卡权益,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不得将大额资金存入信用卡账户。在满足客户合理还款的需求下,将对客户在北京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存入和领回溢缴款设定金额限制、次数限制等。信用卡为先透支后还款的银行卡,个人信用卡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用途,严禁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不得使用信用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湖南农信《关于加强信用卡溢缴款管理的公告》
为防范信用卡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非法交易,将加强福祥信用卡溢缴款管理。5月9日起,福祥信用卡溢缴款每日消费最高额度调整为该信用卡产品最高授信额度;将持续加强信用卡溢缴款、他人代还款及异常用卡行为管理,对涉嫌异常行为的持卡人账户,将采取警示提醒、调降授信额度、止付等管理措施。
权益调整
交通银行《“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里程兑换规则
自2023年4月29日起,暂停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亚洲万里通里程,后续如有进一步调整将另行通知。自2023年6月12日起,调整统一积分计划航空里程积分兑换比例,由“每18分信用卡标准积分兑换航空公司1飞行里程”调整为“每48分信用卡标准积分兑换航空公司1飞行里程”。自2023年6月12日起,调整航空里程积分兑换上限。
交通银行《东方航空信用卡积分规则优化公告》
2023年7月1日起,东航卡积分累积规则由“同交通银行标准信用卡”,调整为“东航卡线上绑卡消费在微信、支付宝、京东、苏宁、美团支付场景可累积积分;线下刷卡餐饮类(商户类别码5812、5813)、住宿类(商户类别码为7011)消费可累积积分”。东航卡积分兑换上限由“3万积分/月,30万积分/年”,上调为“10万积分/月,100万积分/年”。
交通银行《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
为使交通银行积分业务合规稳步发展,充分保障持卡人的权益,将调整积分累积规则,新增教育类4个商户类别指定线上支付机构交易累计积分,具体包括8211中小学校(公立)、8220普通高校(公立)、8241函授学校(成人教育)、8351儿童保育服务(含学前教育);新增42家指定线上第三方支付机构累计积分;新增78个指定MCC商户类别代码不计积分。
盛京银行《关于调整盛京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的公告》
自2023年6月28日起,调整信用卡积分规则,主要调整内容如下:自信用卡积分政策调整之日起,信用卡新增积分有效期调整为3年有效,过期积分将不能使用。
分期业务调整
建设银行《关于账单分期及消费分期开通36期功能的公告》
2023年7月28日起,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及消费分期开通36期功能,账单分期36期基准分期利率为0.62%/月,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为13.59%;消费分期36期基准分期利率为0.60%/月,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为13.17%。
平安银行《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消费专用备用金+”产品上线的公告》
“消费备用金+”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为满足自身消费需求,向平安银行申请一笔分期额度(最高额度30万),在消费额度有效期内进行刷卡消费,消费额度有效期到期后,根据期间实际使用金额进行分期并分期偿还消费本金及一定数额利息。“消费备用金+”分期期数有2期,3期,6期,12期,18期,24期,36期,分期利率对应的年化利率区间为0%-18.25%,日利率区间为0%-0.05%。
兴业银行《关于取消商店分期、网上支付分期业务利息一次性支付功能的公告》
将于2023年8月15日起取消商店分期、网上支付分期业务分期利息一次性支付功能。客户仍可继续选择分期利息按月支付模式。本次分期利息一次性支付功能的取消将不会影响已经办理的分期业务。
浦发银行《关于消费分期付业务调整分期最低起始金额的公告》
将于2023年5月23日起调整消费分期付业务分期最低起始金额至500元,即消费分期付账户如当期总消费金额大于或等于500元,则当期总金额将按业务办理时约定的分期期数进行分期;如当期总消费金额小于500元,则不会分期。
还款调整
北京银行《关于支付宝信用卡还款业务调整的公告》
自2023年5月15日起,登录支付宝为北京银行信用卡还款,每卡每月还款笔数限制为3笔,单笔限额100000元。如通过支付宝还款失败,仍可通过掌上京彩APP、京彩生活APP、他行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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