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监管机构实施诈骗
疫情期间,许多居民的收入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借款需求增加,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利用人们 急于用钱 的心理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多以可获得便捷网络贷款、小额贷款等名义联系目标群体,诱导其下载钓鱼软件进行注册或提供个人信息,随后反馈信息不符、不实、账户有异等各种理由,导致资金被银保监会冻结,要求用户缴纳保证金、认证金等钱款才能解冻账户,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而申请人一旦付款,则落入骗局。
二、虚假报案诈骗金融机构
近年来,涉银行卡犯罪呈现出犯罪团伙分工专业、犯罪手法隐蔽多样、复合型犯罪多发等新特点。今年年初,出现了先利用POS机非法套现,随后通过虚假报案诈骗银行、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等金融机构的重大案件。
该案中,不法分子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并申请失卡保险后,将信用卡快递给身在异地的同伙,由其在POS机上进行非法套现,自己则进行虚假报案以共同骗取保险公司失卡保险金。
三、违规获取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手机验证码是用银行卡进行在线交易的重要环节,不少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点,利用部分用户的疏忽进行银行卡盗刷,主要可分为两类。
一种情况为部分用户收到以 某银行 的名义发来的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后,便进入了 某银行页面 ,网页里有办理信用卡、信用卡额度提升等业务,并按照平台指示输入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在输入手机验证码后,信用卡被盗刷。
针对此类作案手法,公安机关及银行等机构也经常发布提示,信用卡相关业务一定要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办理,不轻易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不随意透漏给任何人。
四、买卖银行卡及个人信息
打击银行卡以及个人信息买卖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2019年,公安机关侦破 3.26 特大贩卖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案,并认定602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印发,再次强调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
在信用卡基本信息贩卖黑灰产业犯罪链条中, 上游 负责非法窃取公民个人基本信息, 中游 提供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并大批量注册信用卡,随后将信用卡 四件套 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预留手机号)提供给 下游 , 下游 利用这些信息完成第三方支付账号实名认证,并开通支付转账通道,从而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渠道。
五、套取信用卡积分
通过套现套取信用卡积分是黑产的常用手段之一。操作方式通常为在费率较低的商户端频繁、大额刷卡,获得信用卡积分,再用积分向银行信用卡中心兑换礼品、消费券、合作方航空里程等,然后将这些物资放在二手平台上转卖。目前,市面上有部分中介经营信用卡积分兑现业务,甚至提供安装POS机、办信用卡、贷款等全套服务。
今年6月8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清算机构对于信息核验不一致的银行卡受理终端不得入网,收单机构应采取有效方式核实特约商户身份,收单业务监测包括交易信息管理、终端位置监测、专项监测与信息核对、资金结算监测等,对可疑情形进行风险排查。此外,多家银行也在今年陆续调整信用卡积分权益,包括积分商户名单、权益服务对象等。
六、违规用卡
在信用卡使用方面,部分用户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贷款,甚至陷入 以贷还贷 、 以卡养卡 的境况。
一种情况是持卡人在不同银行办理不同的信用卡,用自行购买的POS机绑定一张储蓄卡,利用储蓄卡实现不同信用卡的消费与还款;另一种情况是利用第三方代偿平台,设置进行刷卡—返现——刷卡循环操作,将本期账单过渡到下个月。2018年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曾在《互联网金融新业态风险巡查公告》提示过代还信用卡平台的风险,涉及信用卡违规套现、平台收取高额费用、用户信用卡信息安全等问题,在疫情之下,部分持卡人资金紧张,该类违规用卡现象再次增多。
还有部分用户通过套现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套现方式包括利用二维码扫码给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取现金、通过刷POS机获取现金、利用第三方软件对信用卡进行消费,再以现金方式返还等。
七、恶意拖欠与投诉
疫情发生后,部分持卡人收入受到影响,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降低。今年2月,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征信上予以宽限。
但由于各家商业银行对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 这一群体的判定规则、所需材料要求有所不同,部分客户借机恶意拖欠信用卡,以期获得延期还款、减免利息、停息挂账等优待,同时还催生了各类灰色中介。
部分灰色中介以 个人债务重组 为幌子,将投诉作为协商的核心手段,在获取客户信息后,批量代写投诉信并邮寄至监管部门投诉,凭借虚假材料等为客户索取减免幅度更大、分期时间更长的还款方案。
其实早在此前,就已经出现了黑灰产业团队打着 维权 幌子,在支付机构和人民银行门口聚集滋扰施压,或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咨询电话进行大量恶意投诉电话骚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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