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商户的准入包含申请、签约、设备安装:另外,收单机构还将对准入成功的特约商户进行培训。
一、特约商户的申请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2013)第9号公告)、《商业银行信用 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 2011年第2号令)等有关文件开展特约商户的申请与审批工作。特约商户的申请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条件:①有合法经营资格;②在境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③“三证”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证”是指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相关纳税证明)、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不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应提供相应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所有证(照)应在有效期内。
(一)谨慎发展的商户
对于以下类型的商户,银行应谨慎签约,并采取更为严格的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
(1)易发生风险的商户类型:①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②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廊等;③电话购物、邮购及网购商户;④提供中介、咨询类服务的商户;⑤提供担保、抵(质)押类服务的商户;⑥持卡人需预付款的商户;⑦批发类商户,包括专业化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⑧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明确的商户,如小型贸易公司、经贸公司等;⑨营业位置在写字楼、居民区内或非主要商业区内的商户;四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
(2)商户、商户法人代表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料已作为风险信息,被列入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或其他社会征信系统。
(3)收单机构内部商户风险信息系统提示谨慎发展的商户。
(4)被其他收单机构拒绝签约或撤销的商户。
(二)禁止发展的商户
(1)中国银联规定禁止发展的商户:①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②特殊行业商户,包括本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以及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③已被列入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可疑商户信息”的商户;④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本国的商户。如果与上述类型的商户签约,收单机构可能会承担自签约日起相关欺诈交易的退单损失。
(2)收单机构内部商户风险信息系统提示禁止发展的商户。
(3)商户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经济犯罪,或其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经济犯罪影响商户正常业务经营的。
(4)停业整顿、濒临破产或已破产的商户。
(5)从事信用卡代办业务的机构。
(6)被其他收单机构拒绝签约或撤销的高风险商户。
二、特约商户的签约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银办发(2014) 236号)的工作要求,银行在进行商户实地考察后,与考察通过的商户进行洽谈,并办理商户签约手续。商户签约的基本要求是:
(1)向商户介绍银行卡业务受理基本知识和特约商户申办流程,包括:①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②向商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③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和差错处理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④终端交易处理的基本知识和终端使用管理要求。
(2)向商户说明商户协议的主要内容和签约各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3)确定商户银行卡交易结算手续费率、终端押金和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和要求。
(4)确定商户需开通的终端应用功能和交易类型。
(5)根据商户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终端应用功能、通信条件以及预估的业务收益水平,初步确定所需的终端类型和数量。
(6)使用规范的商户协议文本签约:①商户应在协议中正确填写基本信息,即商户工商注册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营业务、开户行、结算账户名称和结算账号等;②客户经理应对商户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在协议中正确填写商户银行卡交易结算手续费率、押金、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和要求;③商户协议必须经商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与商户工商注册名称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④商户协议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且不得涂改。
(7)对商户协议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时,修订、补充内容不得与原协议条款相抵触,并须经相关业务和法律部门审核。
(8)提交审批的商户申请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①商户“三证一表”,即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商户信息调查表格;②商户协议;③商户门面(包括商户字号、门牌号)、营业场所照片;④其他与商户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三、特约商户的设备安装
特约商户的终端安装要按照商户协议约定来开展。安装完成后,要进行终端应用功能测试,确认终端应用功能满足商户需求。
各成员机构在完成特约商户的设备安装后应填写相应的投放纸质表单,并由商户签字确认,回执交回商户经理,以归档留存。
要根据商户交易量合理布放POS终端。在满足商户交易需要的同时,最大化利用终端能力,避免重复布放,合理利用POS资源。
四、特约商户的培训
商户业务培训是指对商户财务和收银人员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一)培训对象
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收银人员和财务人员。
(二)培训基本内容
1.银行卡业务基础知识。
(1)银行卡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国内外银行卡组织介绍;
(2)银行卡的定义、分类和基本功能。
2.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知识和技能。
(1)正确识别银行卡的基本方法;
(2)受理银行卡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要求;
(3)pos终端部件构成、终端操作及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4)交易凭证的保管和调单处理要求;
(5)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和差错处理流程;
(6)银行卡交易风险防范知识;
(7)商户服务的内容、流程和标准;
(8)其他相关事项。
(三)培训目标
1.收银人员。
(1)了解银行卡业务的基本知识;
(2)掌握各类银行卡的识别要领和业务受理要求;
(3)了解终端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要求,能够正确使用终端受理各类银行卡交易,并掌握终端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
(4)掌握识别欺诈交易的基本方法和应对措施;
(5)了解违规受理银行卡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2.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除了解基本业务受理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包括:
(1)了解商户协议约定的商户权利和责任;
(2)能够按照银行卡交易资金结算、对账和差错处理的规定办理日常业务;
(3)能够妥善保管银行卡交易单据,并能够按照调单业务处理要求及时提供合规单据。
(四)培训资料
(1)应根据银行卡业务受理要求编写商户业务受理手册和终端操作手册,明确业务受理流程和终端操作要求,并根据业务受理需要及时更新。
(2)根据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教案。
(五)培训要求
(1)所有商户的财务和收银人员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
(2)新发展的商户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受理银行卡业务。
(3)商户开办新业务前或终端应用软件版本升级后必须进行业务受理培训。
(4)培训时应向商户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包括业务受理手册、终端操作手册等,并由商户书面签收。
(5)对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参训人员等内容进行登记,并由参训人员签字确认。
(6)培训结束后,应由参训人员填写评价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7)对商户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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