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的通知》。希望各支付机构高度重视,对照《非银行支付机构自律管理评价指标与标准》、《自律规范执行评分标准》于2021年3月29日前完成自律评价自评材料提交工作。
自律管理评价2016年开始实施,旨在加强支付清算行业自律管理,推动支付机构建立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据了解,最终的评价结果会成为人民银行确认监管重点、对象以及制定监管计划,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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